转发大学医保办《关于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及办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28  浏览次数:14

 

关于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及办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特殊病种鉴定办证工作,经与安徽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商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特殊病种范围: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糠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简称:八大病种)。凡我校参保人员患有上述“八大病种”之一者,均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同时患有多种上述疾病者,一次同表提出申请。

  2、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人员需递交如下材料:

   (1)由本人或家属填写《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详见填表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特殊病种相关的出院小结、化验单、门诊病历、医学影像学诊断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其中:冠心病、高血压三期必  须 提供相应的出院小结。

   (3)2张一寸蓝底照片

  3、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管理的参保退休人员,申请材料交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居委会管理的参保退休人员,申请材料交至居委会;其他参保人员,申请材料交至校医保办。

  4、申请“八大病种”人员务必在2011年8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相关部门。以便省直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特此通知。

 

                  校医保办

                  2011.7.26

 

校医保办地点:医院一楼电梯背后。

联系电话:3607801 


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doc
安徽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