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16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1年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机构

  1.职称(职务)评审小组

 组长:方文琴、蔡婉若、路文艳

 组员:钟卫、张峻菡、钟成圣、张兴连、高龙锦、余国军、欧帮祝、王天健。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方文琴

 组员:张兴连、徐晓宏、徐斌、黄乃斌、史亚英、蒋克兢。

二、时间安排

   1.8月19日(周五)上午:在校园网上转发相关通知。

   2.8月25日(周四)上午: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再次通知相关事宜。

   3.9月1日-9月6日(周二):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评审材料。截止时间9月6日(周二)下午5﹕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教师到校办公室领取档案袋、评审相关表格(可网上下载)等。(每人交10元档案袋等材料费)

   4.9月2日(周五)上午:在教务处黄乃斌副主任处,核报继续教育学时。

   5.9月9日(周五:上午8﹕00: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下午2﹕00: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工作,确定报审名单。

   6.9月10日-9月16日:推荐名单及职评材料公示一周,期间报送大学人事师资处审批、盖章

   7.9月19日(周一)上午: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合肥市职评中心(合肥人才大厦八楼)。初级教师职务认定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事务管理中心。

   8.笔试、面试: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事项

   1.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职评工作。

   2.今年起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

3.严格按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准备、报送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

科大附中

                               2011年8月26日


关于做好201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