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小学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和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16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43号)、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6号)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1年度小学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和第十批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机构

  1.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文琴、蔡婉若、路文艳

 组员:钟卫、张峻菡、钟成圣、张兴连、高龙锦、余国军、欧帮祝、王天健。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方文琴

 组员:张兴连、徐晓宏、徐斌、黄乃斌、史亚英、蒋克兢。

二、时间安排

   1.8月19日(周五)上午:在校园网上转发相关通知。

   2.8月25日(周四)上午: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再次通知相关事宜。

   3.9月1日-9月6日(周二):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评审材料。截止时间9月6日(周二)下午5﹕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9月7日(周三):上午8﹕00: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下午2﹕00: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报审名单。

   5.9月8日-9月14日:推荐名单及职评材料公示一周,期间报送大学人事师资处审批、盖章

   6.9月15日(周四)上午:报送相关材料合肥市教育局。

三、其它事项

   1.任职年限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2.“小中高”评聘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文件要求同一所学校最多推荐1人。

   3.特级教师评选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1年度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43号)。

2.《关于开展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6号)。

科大附中

                               2011年8月26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doc